一.口試前-
114/4/25(五)繳交文件-
- 學位考試申請表
- 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
- 論文撰寫計畫表
- 學術倫理通過證明(PDF檔) 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
- 通過發表研討會證明(境外碩專免)
- 實務報告申請書(若為學術論文則免)
- 填寫口試申請審查資料(點我) https://forms.gle/T6ASVd7EwUcBbLdf8
二.口試前二周
繳交論文口試本三至五份給口試委員
三.口試日期
需安排於114/7/10前
四.口試當日
- 至系辦拿領據
- 口試成績報告單(自行列印)
- 口試委員審議書(自行列印)
- 論文口試評分表(自行列印-每位口委一張)
- 論文比對檔 -使用維誠比對系統(重複率標準請詢問指導教授)
http://lib.shu.edu.tw/20200730-1/
五.口試後
- 研究生學位考試後,論文修訂完成,需將完成之論文經論文比對系統後結果乙份,正本送交指導教授審查,副本送交系辦公室備查。
- 檢附「論文印製同意書」乙份,送系辦公室鑑核,始可領取審議書。
六.延後離校
- 學位口試結束後,需於114年7月31日(四)前完成離校手續
- 若無法如期辦完離校手續,則於114年7月24日(四)前繳交研究所論文延繳報告書至系辦,可延至114年8月29日前完成離校手續(建議同學可於口試當日完成延繳報告書並一併跟成績一起繳交,若能準時於8月29日離校,本報告書直接作廢,預防7月底未能修改完成論文就變延畢囉!)
七.撤銷學位考試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leGU3c2t1itJ1zu86e9FydzH_d8GFj7u/view?usp=sharing
若要撤銷學位考試,需於於申請學位考試當學期結束前辦理撤銷,填寫撤銷學位考試申請表並送至系辦,由系辦上簽報提出撤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