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離校需知

🎉已完成學位考試,得自114/6/30114/7/25申請辦理離校作業之研究生。

(若論文修改不及,請於7/24日前送論文延繳報告書至系辦,可延至8/31申請辦理離校)

 

❗辦理離校前

1️⃣論文修改完畢-指導老師於論文印製同意書簽名後,取得審議書

 

2️⃣論文送印及上傳-

  • 送印時審議書須置於論文第一頁

  • 論文上傳作業-

    • 上傳前請詳閱注意事項: https://cloud.ncl.edu.tw/shu/

    • 上傳後圖書館審查約3天(洽詢分機:82266)

    • 請確認上傳成功後再辦理離校

 

3論文【中/英文名稱】(口試修改後的論文名稱)

 

👉https://reurl.cc/b3kx9o     (重要!!!務必填寫!!!)

👉論文中、英文題目須和”口試成績報告單”完全一模一樣(含標點符號之全、半型及英文字母之大小寫,以作為中、英文成績單呈現依據)。

4️⃣ GOOGLE 離校預約表單參考網址(一定要先預約辦理離校日期喔!)

https://reurl.cc/NbpDXe

 

5️⃣完成應屆畢業生流向問卷(洽詢分機:82583)

https://ap.shu.edu.tw/OSA_JOB_C/JOB100/OSA_JOB_QAA130_GradSearch.aspx

 

‼辦理離校當日-


1️⃣至教務處領離校流程表(至各單位辦理)

 

2️⃣系辦-確認【論文中/英文名稱

 

3️⃣教務處-攜【學生證及【論文著作教務處各承辦人(確認論文題目無誤)

 

3圖書館繳交紙本論文(電子全文檔立即開放者繳交1本、延後開放者繳交2)

 

4️⃣若非本人親自辦理,請備委託書及以下證件
 受委託者應檢附:
  a.委託書及委託人學生證、私章。
  b.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(正本) 。
  c.委託人未辦妥離校手續者,應由受託人代為辦妥離校手續,方可領取學位證書。

 

5️⃣上班日辦理時間
 週一至週五  上午9:00~12:00  下午1:30~4:30
    (經具函申請延繳核可之研究生得自8/1-8/31辦理離校,未完成離校者,應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註冊;如修業年限達屆滿者,依學位考試規章辦法提報後續學籍作業。)

 

🉐下載:【離校手續流程】

 

🉐下載:【論文延繳報告書